关于利用律师名义实施网络诈骗行为的
紧急声明
近日,我所通过外地群众的咨询,发现有不法份子利用网络以给他人“介绍对象”需办“公证”“见证”等为名,冒用我所律师名义企图骗取“公证费”“见证费”。为避免广大群众上当受骗,现我所发表如下严正声明:
一、本所律师从来没有从事过任何形式的“公证”或“见证”业务,今后也没有计划开展此项业务,更不可能以网络和电话方式推广此类业务。
二、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前,必定会与当事人详谈案情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当面签字等)。当事人若要办理相关业务,必须先到律所实地查看,要求对方出示《执业许可证》、《律师证》等证照。
三、要求当事人将律师费等打入任何个人帐户,是严重违规的行为。司法局、律协、律所对此都将有严厉惩罚。因此,任何正规的律所和律师都不会要求当事人这么做。
四、我们发现,骗子事先会在网络上查取律师相关信息,然后再利用该律师的真名信息进行诈骗,具有相当的欺骗性,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五、如果您发现犯罪分子打着本所律师的旗号实施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拨打我所0571-82899688进行投诉。
特此声明,祝您平安!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