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一审案件
1、民事案件
①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杭州市区内普通民事案件,代理费3000元起;
知识产权案件等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地民事案件,代理费为10000元起。
②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根据争议标的额按照下表的比例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上述 ①类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案件)的收费标准:
争 议 标 的 额 |
比 例 |
10万元以下部分 |
6%-8% |
10万—100万元部分 |
5%—6% |
100万—1000万元部分 |
4%-5% |
1000万元以上部分 |
3%-4% |
③办案工作费用:同上。
2、刑事案件
①杭州市区案件:侦查阶段,代理费3000—8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费4000--10000元;一审阶段,代理费6000--25000元。其他地区另行协商,酌情增加费用。
②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地刑事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的,第二起案件起,另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④同时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70%收取。
⑤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⑥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3、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再代理一审、二审,则代理费按上一审判阶段代理费标准的80%收取。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①未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四、代理执行案件
①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免收代理费,但必须由当事人提出执行申请后方予代理。否则,超过执行期限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未曾代理一、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4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