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迎律师:保钓从点滴做起
钓鱼岛,祖国的领土。他的意义不仅在于他是我们炎黄子孙世代生息的土地,更在于他是我们中华民族洗刷百年耻辱史的碑文。当祖国的领土与尊严受到侵犯的时候,作为华夏子孙的一员,我能感受到自己体内热血的流动。然,作为一名中国人,我却没有参与一场游行示威活动。难道,我没有中国人的良心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更懂得自己的任何言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我眼中的游行,痛心大于欣慰。
痛心之处,一一列举。
1、 所有的游行都是违法游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7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试问,在全国爆发的轰轰烈烈的反日游行中有一起示威是经过批准的吗?我们已经习惯了法不治众,但这恰恰是我们的悲哀。在国外媒体眼中,我们的爱国行为已经成为本身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叛国”行为。呜呼,痛心疾首。
2、打砸抢等暴行让我心滴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无论公民的财产取自何方,出自哪个国家,只要是合法的私有财产,都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这种打砸抢,严重挑战了国家的法律,如果对于上面第一种行为,我只是表示遗憾的话,对于打砸抢我已愤怒到了极点。打砸同胞合法拥有的的标有日本产的财产就是爱国吗?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就是以同样的行为对待我们的同胞的,难道日本军国主义的行为又由我们中国人自己将其复活吗?爱国未必要采取极端的行为。记得,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在一次中日青少年交往活动中,中方为日方安排了参观我们的升旗仪式,以彰显国威。在看完升旗仪式后,日本代表团的老师,立即组织学生站在长安街的两旁,让他们的学生数,你所看到的驶过的汽车有多少辆是日本产的。没有过激的行为,却用一个很小的举动将爱国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师夷长技以自强,该学学了!
3、 游行队伍过后的垃圾,让我在道德层面上再次惊叹!
看到网络上,电视上播放的,游行队伍过后,随地丢弃的饮料瓶,塑料袋。我再次感到震撼。我们就以这样的道德层面去爱国吗?没有民主法治的保障,没有道德层面上的提高,我们不可能通过我们的爱国行动,使我们的国家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平日点滴中对法律的遵守与敬畏,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平日点滴中道德的自我约束,我们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中日岛争,我们相对被动的局面还会延续。
同胞们,让我们的热血在法治的阳光下沸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