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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疫情防疫期间复工须知
发布日期:2020-03-27 16:10:19


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及广大同仁:   
      在过去的二十天,我们和全国同胞一起,度过了也许是我们人生中最难忘、最不寻常的一个春节假期。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始终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响应党中央和省、市政府、行业协会各项倡议,以自己的方式为疫情防控尽一份力。
      在心系疫情、积极自我防护、更发自肺腑地礼赞抗疫人民英雄的同时,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也将于2月17日,开启庚子新春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2月9日浙江省委常委会的会议要求,我们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为确保有序、安全复工,平稳恢复办公秩序,现就我所复工事宜通知如下:
        复工须知:
        1.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将于2020年2月17日起复工,全所员工通过“办公室办公+居家网络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有序地投入工作状态,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尽责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您的合法利益!
        2.复工前,我所已安排对办公楼做好开窗通风,并联系物业公司对办公室进行全域消毒。复工后,在疫情解除前办公楼禁用中央空调,确保全区域及时通风换气。
        3.需回所办公的员工,应按政府文件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于前一天扫码填写人员信息方可进入办公场所,进入办公场所一定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合前台人员测量体温及提供相关信息登记,否则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4.居家办公的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采用线上渠道向领导汇报当日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
        5.客户须经预约后方能来所,前台人员对前来的客户应做好登记、询问是否有发热、感冒等症状;前台人员、接待律师一律戴口罩工作。相关律师必须在会客室做好接待工作。
        6.鼓励员工自驾、骑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在途感染风险。如要乘坐公共交通,应全程佩戴口罩,不触摸车上物品,不与人挨坐。
        7.加强员工用餐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员工自备餐点或律所提供统一订餐服务,分散 就餐、错峰就餐、不外出就餐,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聚,避免感染可能。如需律所统一订餐,请于每天8:30前报行政办。
        8.严格控制单位人员进出,尽量减少与外界人员的接触。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不举办会议和聚会。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9.我所已建立疫情应对预案,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若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立即戴上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 14天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
      10.全所人员应关注新闻,积极响应政府与行业协会防疫要求;禁止传播不实消息,禁止诋毁或攻击,禁止发表违背公序良俗、执业纪律的言论及意见。鼓励全体律师免费为医护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以上复工须知,如有不便,敬请客户谅解并配合。
     病毒能肆虐一时,但不能让世界停摆。在这场抗疫战争中,每个人都是社会和人生的守护者,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在此向所有的客户、合作伙伴及广大同仁表达诚挚问候,愿希望、祝福伴随着积极的行动,汇聚成坚韧的精神力量,最终带领我们走出低谷,迎来春暖花开!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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