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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掉皮现真容 消费者状告商家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3-02-28 17:19:24

           郭先生买回家具半年后,发现家具用料存在造假,于是将某家具店告上了法院,要求双倍赔偿。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调解了此案,家具店当场赔偿郭先生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2011年9月,郭先生到胡经理的家具店里,购买了一套家具。2012年4月,郭先生在擦拭家具时,发现家具侧板掉皮,掉皮之后的内里不是商家所称的柞木,郭先生被骗,于是将商家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郭先生称,按照合同约定,家具“主料为柞木”,而自己家具的侧板不是柞木,郭先生特别将一件家具交予鉴定机构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取样部位不是柞木”。故请求法院判令商家按双倍价格赔偿人民币3500余元,及交通费、鉴定费等。

  家具店辩称,家具是双方确认样品,为郭先生定做的,交货时郭先生验货满意后才收的货,侧板由杂木组成是正常的,且郭先生的检验报告是其单方行为。故不同意对郭先生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先生和家具店争议主要在于“主料”的认定,而走鉴定程序对双方来说不但是一笔经济负担,且未必能得到明确的结论,因此建议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郭先生和家具店进行了细致的交流。

  最终,经房山法院调解,家具店当场给付郭先生一万元赔偿金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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