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地址:
萧山区中赢金城里写字楼十层(金城路博奥路交叉口,物美超市西)
电话:
0571-82899688
传真:
0571-82667598
邮箱:
fxf1975@126.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页 >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银行职员粗心多付钱 不当得利储户须归还
发布日期:2013-02-17 10:49:52

     【编者按】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本案中,被告没有合法依据,多收了银行的钱款,应该退还。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银行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多付存款所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2012915日,被告余某到屯溪区某银行办理存款提前支取业务,由于当班柜员许某工作疏忽,错将余某提前支取的1000元当成10000元支付,致使被告余某凭空多得9000元,余某自认是上天掉下的馅饼,喜不自禁。银行发现失误后,多次与余某联系退款事宜,但余某始终不肯退还多收取的钱款。无奈之下,银行只得诉至法院。

  法官告知余某,其多取钱的事实有取款凭条、柜员账务性交易流水清单、银行录像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理应归还。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余某承诺愿意归还多收取的9000元,并与该银行达成了还款协议。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3 www.zjzhanb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中赢金城里办公大厦10楼1001-1002室(金城路博奥路交叉口,物美超市西面,博奥路入口) 电话:0571-82899688 传真:0571-82667598
邮箱:fxf1975@126.com 网站建设SEO营销策划:易搜网络   浙ICP备1203901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