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地址:
萧山区中赢金城里写字楼十层(金城路博奥路交叉口,物美超市西)
电话:
0571-82899688
传真:
0571-82667598
邮箱:
fxf1975@126.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页 >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一月内连办四张信用卡 八万元换得两年刑
发布日期:2012-12-27 16:55:10

【编者按】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这是典型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情】

建湖一李姓男子一个月内办理四张信用卡,透支本息达八万元无力偿还,终因触犯刑法被送上法庭。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本案被告人李某系建湖县人,今年42岁,在一家国企工作,收入稳定家庭幸福。20103月,李某受同事影响迷上了彩票,妄想一夜暴富,可李某虽是国企员工,但是工资收入并不算高,除去全家日常开销后也所剩无几,因此囊中羞涩的李某只能少量的购买,自然中奖的更少,只能看着同事频繁中奖而羡慕不已。2011922日,因朋友黄某推广信用卡业务而请李某帮忙办了一张,李某在了解信用卡可以先行透支日后再还后,全然不顾自己的偿还能力,短短一个月内在中国银行建湖支行、工商银行建湖支行、建设银行建湖支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四家银行办理四张信用卡,前后透支、套现本息近八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和吃喝玩乐。一个月后,银行向李某催收欠款,此时李某才感到事情的严重,然而却根本无力偿还,也不敢让家人知道,便采用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等方式回避。201111月至20127月案发,四家银行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拒不偿还。20117月,银行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13日李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批准逮捕。

【审理】

建湖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利用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3 www.zjzhanb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中赢金城里办公大厦10楼1001-1002室(金城路博奥路交叉口,物美超市西面,博奥路入口) 电话:0571-82899688 传真:0571-82667598
邮箱:fxf1975@126.com 网站建设SEO营销策划:易搜网络   浙ICP备1203901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173号